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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 关于多伦县供暖公司收费问题 来信时间: 2019-10-29
来信人姓名: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是多伦县人,向贵处反应一下今年供暖的问题。我家住凤栖花园3期,2017年9月购房,今年9月入住,在缴纳供暖费时被要求连带2018年的供暖费一同缴纳。针对这一问题我想谈谈个人的几点意见:第一,去年供暖公司并未向我家供暖,暖气一直是凉的;第二,供暖公司也从未向我家提供供暖服务,供暖期间未曾有人与我们联系供暖情况以及下达缴费通知;第三,未提供供暖服务确强制要求缴纳供暖费有违合同惯例,也不符合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第四,这种强制性的霸王条款也有违市场规律,比如说常见的类似情况处理方法是缴纳一定比例的热损而非缴纳全部供暖费;第五,这种带有垄断性、强制性、压迫性的局部霸王主义不是为老百姓来服务的! 请领导们主持公正,万分感谢!
处理情况
回复单位: 信访局 回复时间: 2019-10-29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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