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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现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9月8日17:00时前通过信函形式反馈至《内蒙古自治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制定小组办公室。
传真:0471-4827053
电子邮箱:nmgxffcfh@163.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7号自治区信访局法规处(复查复核处),邮编010011。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
2023年8月8日
根据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现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9月8日17:00时前通过信函形式反馈至《内蒙古自治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制定小组办公室。
传真:0471-4827053
电子邮箱:nmgxffcfh@163.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7号自治区信访局法规处(复查复核处),邮编010011。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