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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林郭勒盟信访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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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锡林郭勒盟信访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成文日期:2020-09-03 10:00:00 公开日期:2020-09-03 15:48:2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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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协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2.承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向各地区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信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督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4.负责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信访形势,总结经验做法,向盟委、行署提出建议。

  5.负责信访改革。负责信访法制化建设工作。起草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全盟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指导全盟信访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培训工作。

  7.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信息发布和对外交流。

  8.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部门职责,本部门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督查科、办信投诉科和来访接待科。下设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锡盟信访信息中心和锡盟盟委行署联合接访中心。

  本部门行政公务员编制10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4人。现实有行政公务员在职人员10人,行政工勤在职人员2人,事业在职人员12人,正式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588.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43.8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4.86万元;支出总计588.7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0.76万元。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78.4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34.61万元;支出总计578.4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0.98万元。2019年初支出预算436.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36.03万元。与本年年初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2.4万元,增长32.66%;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2.4万元,增长32.66%。主要原因:一是为维护接访大厅公共设施正常使用,本年增加管道维修费;二是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2人,本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588.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43.8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4.86万元;支出总计588.74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76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1.48万元,增长2%;支出总计增加11.48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一是为维护接访大厅公共设施正常使用,本年增加管道维修费;二是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2人,本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43.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3.8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6万元,占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4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59万元,占67.8%;项目支出176.39万元,占32.2%;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78.4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34.61万元;支出总计578.4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0.98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1.42万元,增长2%;支出增加11.42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一是为维护接访大厅公共设施正常使用,本年增加管道维修费;二是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2人,本年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4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05万元,占67.8%;项目支出176.39万元,占32.2%。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1.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6.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带薪休假、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减少61.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调出事业编制1人且事业空编被全部收回;公用经费34.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费等,较上年减少9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信访业务需求的调整,临时用工人数减少。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55万元,支出决算为3.32万元,完成预算的9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3.25万元,完成预算的95.6%;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5万元,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46.7%。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尽量选择火车、汽车等更为经济的出行方式;二是公务接待中压缩陪餐人数,严格执行接待各项标准。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5万元,占97.9%;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占2.1%。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不涉及国(境)外业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现保有公车已满足业务需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5万元,用于车辆养护维修,保险和燃油等,车均运维费1.63万元,较上年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是出行尽量选择成本较低的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7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3人次。主要用于接待自治区信访局信访补助资金审核组来我盟开展审核督查工作。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主管部门来我盟督查的次数、人数减少。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根据支出预算核定项目设置和调整绩效目标,并按期开展自评,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良好。

  本部门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全国、全区“两节”、“两会”期间派出驻京驻呼工作组项目

  通过组织召开全盟信访维稳工作会议,对“两节”、“两会”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由盟联席办牵头在全盟范围内组织开展信访隐患排查工作,按照:“一对一,人盯人”的要求,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稳控单位、稳控人。建立驻京、驻呼与属地、信访部门与公安部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及时掌握上访动向,抓住工作主动权并顺利完成接劝返工作。赴京赴呼工作组坚持统一领导调度,建立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加大外围清查力度,属地和赴京、赴呼工作组同时发力,未发生群体性进京赴区上访、非正常访和个人极端突发事件,圆满完成了信访维稳工作任务。

  2. 视频信访系统专线租用及上网、赴各旗县市(区)督查工作、网上信访系统应用培训及建议征集项目

  视频信访系统的专线连接和上网,实现了联通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乡镇各级信访部门,同时共享视频资源、同时开展视频会议、商谈、培训讲座的建设目的,无故障地完成了本年度视频联通要求。

  通过赶赴各旗县市区实地督办、检查,目标旗县相关信访业务已达到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所有前期部署确定得到了落实。

  始终把“为民所想”融合到日常接访工作中,社会宣传工作让群众对于上访流程了如于心,办理程序驾轻就熟,不但要为有信访需求的群众解决疑难问题,更要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事情解决得快,群众满意度高,提升了信访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 举办全盟信访业务工作培训、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运行保障工作项目

  通过针对性的培训学习与交流,参训学员对学习内容进行了梳理与总结,以供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应用。此次全盟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业务能力培训敦促和指导全体学员将所学所用融入到更好地服务上访群众上来,对进一步提升信访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起到显著作用。

  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实现了纵向联通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乡镇,横向联通自治区、盟市、旗县区各级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相关责任部门,形成了网上流转、网上报告、网上督办、网上答复的办理新模式,健全了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构成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4. 信访储备金项目

  2019年度信访储备金盟本级安排资金30万元,根据国家信访局有关通知精神,中央和自治区向我盟下达信访补助金40万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各占50%,用于解决信访疑难案件20件。在资金使用上,突出“特殊”和“疑难”两个要点,实施适度救助;优先解决中央和自治区集中交办的信访积案,尤其是多次进京赴区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多种措施相结合,实现息诉罢访。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08万元,比2018年减少94万元,降低73.4%。主要原因是:根据信访业务实际需要的调整,2019年度减少临时用工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8.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62万元,比2018年增加1.09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建设视频信访信息系统,用于采购系统硬件和配套设施;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1万元,比2018年增加0.84万元,增长(降低)29.3%,主要原因是:为维护接访大厅公共设施正常使用,发生管道维修费;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采购服务需求。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主要是用于满足全国、全区“两会”及节假日期间派出驻京驻呼工作组、赴各旗县市区督查和赴太旗扶贫点的出行需要。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台(套),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此标准设备使用需求;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台(套),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无此标准设备使用需求。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479-8100726

附件下载: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2.收入决算表.XLS  
3.支出决算表.XLS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XLS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8.机构运行信息表.XLS  

9.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