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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锡林郭勒盟信访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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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锡林郭勒盟信访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2018-09-11 15:48:2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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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负责检查指导盟委、行署各部门,人民团体及旗县市(区)的信访工作;负责向盟委、行署和领导同志反映群众的总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部门主要职责

1、推动党的群众路线的贯彻落实,推动与群众利益相关政策的实施,推动相关部门尽职尽责处理好群众反映的利益诉求,以解决问题为目标和重点,依法规范各级各部门的施政行为,纠正各种不作为

2、拟定全区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代表区委、区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3、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审结要结果案件。

4 协调处理跨单位、跨部门的重要信访、群众集体赴京、到省、去市、来区上访和突发上访事件;对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5、分析研究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形势,征集群众建议,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6、指导全区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组织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全区信访部门办公规范化建设。

7、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锡盟信访局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督查科、办信投诉科、来访接待科和复查复核科;下设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锡盟信访信息中心和锡盟盟委行署联合接访中心。   

我部门行政编制10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1人。现实有行政在职人员10人,工勤在职人员2人,事业在职人员10人,正式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我部门2017年度收入预算603.15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收入479.25万元,其中:财政拨入479.22万元,其他收入0.03万元;2017年度支出预算678.79万元;实际支出452.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80.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01万元,资本性支出1.73万元。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554.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79.2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5.24万元;支出总计554.4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2.1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84.71万元,增长18.00%;支出总计增加84.71万元,增长18.00%。主要原因:一是招录事业编人员3人,在编在岗工资福利费增加;二是信访储备金较去年大幅增加。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79.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9.22万元,约占100.00%;其他收入0.03万元,约占0.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5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32万元,占100.0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44.4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5.20万元;支出总计544.4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92.09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84.68万元,增长18.40%;支出增加84.68万元,增长18.40%。主要原因:一是招录事业编人员3人,在编在岗工资福利费增加;二是信访储备金较去年大幅增加。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5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32万元,占100.0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2.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0.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较上年增加33.60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录事业编人员3人,在编在职工资福利费增加;公用经费171.74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办公费等,较上年增加24.17万元,主要原因是:各部门组织的培训和学习较去年增多,相应的培训费和差旅费有所增长。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3.00万元,支出决算为9.22万元,完成预算的70.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预算额且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92万元,完成预算的74.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31.0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出行尽量选择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二是公务接待方面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接待各项标准。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2万元,占96.70%;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占3.4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0人次,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业务无出国(境)需要,不发生此项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92万元,用于车辆维修养护、保险和燃油等,车均运维费4.50万元,较上年减少5.02万元,主要原因是出行尽量选择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31万元,接待2批次,共接待9人次。主要用于一是接待自治区信访局积案化解督察组;二是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审批会。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75万元,比2016年增加24.18万元,增长16.40%。主要原因是:各部门组织的培训和学习较去年增多,相应的培训费和差旅费有所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万元,比2016年增加2.0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为新进人员购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2016年相比无变化;一般公务用车2辆,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其他用车0辆,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根据支出预算核定项目设置和调整绩效目标,并展开自评,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良好。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479-8272232

附件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信访局表.xls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信访局公开函1.pdf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信访局公开函2.pdf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信访局自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