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标题:锡林郭勒盟信访局接待制度
索引号:01166061-0/2016-00025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信访局 信息分类:决定
概述:锡林郭勒盟信访局接待制度
成文日期:2016-11-01 00:00:00 公开日期:2016-11-01 00:00:00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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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处理好对外关系,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制定本接待制度。

  局机关对外接待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其他部室一律不准自行安排接待。

  执行接待标准,上级部门、友邻地区因公来人(包括厅局级、处级和一般工作人员),领导及随员2-10人,由相应分管领导、对口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用餐标准每人每餐50元。宴请不得超过2次,酒用锡盟当地产每瓶不超100元。旗县领导及信访系统因工作关系来人,原则上不安排接待用餐。如因工作活动必须安排用餐时,按照每人每餐50元标准执行,不安排宴请。

 四不准: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赠送礼品,不负责住宿费用,不安排各项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