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锡林郭勒盟信访局职责及内设机构 | |||
索引号:/2023-00001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信访局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锡林郭勒盟信访局职责及内设机构 | |||
成文日期:2024-11-05 02:02:09 | 公开日期:2025-01-13 02:02:0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锡林郭勒盟信访局职责:
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锡林郭勒盟机构改革方案》和盟委办、行署办印发的《锡林郭勒盟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锡林郭勒盟信访局是盟行署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盟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盟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协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二)承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工作。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向各地区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和信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督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四)负责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分析信访形势,总结经验做法,向盟委、行署提出意见。
(五)负责信访改革。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起草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全盟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盟信访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培训工作。
(七)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信访发布和对外交流。
(八) 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任务。
锡林郭勒盟信访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政务、事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承担日常文电办理、文件文稿起草、会议筹备组织、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目标考核、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盟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综合督查科。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综合协调全局信访业务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指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盟驻京、驻呼信访工作。协调指导全盟到北京、自治区非接待场所人员劝访工作。统计分析到国家、自治区、盟信访局走访情况并提出建议。负责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中央、自治区和盟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情况。督查督办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管理使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并做好协调指导工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的建议。指导检查旗县市(区)、盟直部门单位信访督查督办工作。
三.办信投诉科。负责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来信和通过盟长信箱、盟信访局网站等网络渠道提出的信访事项,向有关地区、部门、单位进行转送、交办、督办。承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及领导同志批办的来信和网络信访事项。承办国家、自治区信访局转送、交办的来信和网络信访事项。承担盟信访咨询电话工作。统计分析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情况,并提出建议。征集、处理、研究、报告公民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指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办信和网络信访工作。
四.来访接待科。负责接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访工作。承办领导同志批办、转办的来访事项。负责转送、交办、督办自治区来访事项。负责受理办理向盟行署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指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来访接待工作。组织协调引导盟党政办公区涉访人员到指定场所反映问题。负责规范盟信访局来访接待场所秩序。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违法行为。统计分析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等。加强信访法治宣传,协调推进依法逐级走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律师参与信访等工作。
五.锡林郭勒盟联合接访中心。承担驻联合接访中心各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络等相关工作。承担受理接访的记录、整理、统计、汇总等工作。承担信访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完成盟信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锡林郭勒盟信访局主要负责人:常宝忠,联系电话:0479-8285456,传真号码:0479-828545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8:30-12:00 14:30-17:30,地址:锡林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盟行政中心,邮政编码:026000,电子邮箱地址:xlglmxf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