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发布盟信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我局在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按照《条例》的规定,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工作模式,强力推进信息公开活动,推行政务服务“阳光作业”,建设了顺应时代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政务服务平台。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按照锡林郭勒盟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要求,盟信访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认真学习,对全局政务公开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研究并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盟信访局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对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并明确相关科室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提高政务信息质量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注重对各科室在落实政务公开有关事项上的督促和检查工作,定期对主动公开方式、程序、时限、查询地址、查询网址以及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受理程序、申请方式等内容进行检查,特别是在政府采购、基建招标、人员招录、系统评优等工作过程中,对政务信息公开开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遵循依法公开、及时准确、注重实效、高效便民的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在认真做好日常信息发布的同时,先后公开了涉及综合信息、队伍建设等方面内容的政府信息,并通过盟信访局互联网站及时对外发布。此外,在网上开办了盟长信箱、网上信访和人民建议征集,及时公开答复,并将信访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办理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承诺以及办理结果等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做到了依法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不足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对全区信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尚需加强。今后,我们将按照《条例》的规定,着力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强化公开意识。有针对性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提高信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畅通以自治区信访局网站为主要平台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实效性。三是有针对性地指导全区信访系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我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加强对各地信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提高锡林郭勒盟信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2013年1月6日